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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材工业“控制总量、调整结构”若干意见》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6 10:17:54  浏览:834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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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材工业“控制总量、调整结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


关于印发《建材工业“控制总量、调整结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建材行业主管部门:
为促进建材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家经贸委会同国家建材工业局制定了《建材工业“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若干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控制总量是为了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品结构的调整,是在优胜劣汰中实现总量控制,目的是使结构更加合理。建材工业企业量多面广,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难度较大。本通知下发后,国家建材工业局将根据我国建材工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指导和推动这项工作。各地经
贸委(经委、计经委)要切实加强领导与协调,力争在2000年前,使这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建材工业“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若干意见
一、“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指导原则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材工业发展很快,水泥、玻璃、陶瓷等主要产品产量已跃居世界首位,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建材工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四大五低”,即产品产量大,企业数量大,职工队伍大,能源消耗大,劳动生产率低
,集约化程度低,科技含量低,市场应变能力低,经济效益低。这些问题集中反映出我国建材工业结构处于不合理状态,造成了目前部分建材产品总量过剩,产品价格大幅下滑,企业经济效益低下等诸多问题,总量失控、结构失衡已成为制约我国建材工业健康发展的突出矛盾。
针对上述突出矛盾,国家建材局在1998年行业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工作目标。这不仅是贯彻江泽民总书记“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加速实现国民经济合理化布局、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的指示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推动行业脱
困增效、确保建材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实际需要。 “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指导原则是:
以市场为导向,加快新型建材的发展,努力提高优质建材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调整建材工业产品结构;以科技为先导,用先进工艺改造老企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调整建材工业技术结构;以资产为纽带,以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防止不合理的建设和重复建设,重点支持发展一批具有
竞争优势的大型企业集团,带动相关企业整体水平的提高,调整建材工业组织结构;大力节能降耗,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注重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节约耕地,进一步改革开放,积极引进和利用国外资金、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全面提高建材工业的
生产经营水平和竞争能力。
根据上述原则,“九五”后三年建材工业的增长不以速度作为发展的主要目标,而要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主要是加快发展新型建材及制品、高新技术产品和深加工产品,同时要坚决淘汰一部分落后工艺和产品。
二、“九五”后三年“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目标
总量控制目标是:到2000年,主要建材产品总量控制目标为:水泥5.3亿吨,平板玻璃1.6亿重量箱,卫生陶瓷5500万件,建筑陶瓷10亿平方米。结构调整目标是:加快新型建材的发展,到2000年新型建材工业的产值由1995年占建材工业总产值的13%增加到20%,新型建材、无机金属新
材料和非金属矿深加工制品3 个行业的工业总产值由1995年占建材工业总产值的25%增加到35%;增加水泥、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等传统建材产品中优质品、深加工产品的比例,促进行业结构的合理、优化和升级。
(一)水泥
1、总量目标。1997年全国水泥产量5.1亿吨,其中旋窑水泥 1. 08亿吨,占水泥总量的21%。2000年水泥总产量控制在5.3亿吨,其中旋窑水泥占总量的25%-28%。
2、结构调整。贯彻“限制、淘汰、改造、提高”的方针, 今明两年重点淘汰直径2米(含2米)以下的立窑和土窑生产能力3500万吨, 2000年前淘汰2.2米(含2.2米)以下机立窑生产能力8000万吨; 原则上不再上新项目,要按照“三改一加强”的原则,有选择地对部分老企业进行改
造,增加新型干法水泥和特种水泥3000万吨;为适应国家扩大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要积极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 200O年水泥散装率由1997年的15%提高到25%。
(二)平板玻璃
1、总量目标。1997年全国平板玻璃产量1.68亿重箱, 其中浮法玻璃1亿重箱,占平板玻璃总产量的60%。“九五”后三年不再新建、扩建平板玻璃生产线。2000年平板玻璃总产量控制在1.6亿重箱。
2、结构调整。2000年前要坚决淘汰小平拉、 四机以下垂直引上生产线及部分四机以上垂直引上生产线生产能力3000万重箱,2000年浮法玻璃产量要达到总产量的70%。积极开拓平板玻璃应用领域,增加建筑业和汽车工业的用量,增加平板玻璃深加工的比重,提高深加工水平。2000年
深加工用平板玻璃要达到原片总量的25%。
(三)建筑卫生陶瓷
1、总量目标。1996年全国建筑陶瓷产量13.5亿平方米, 其中高档产品占10%左右。“九五”后三年不再新建建筑陶瓷项目,2000年建筑陶瓷总量控制在10亿平方米以下。
1996年全国卫生陶瓷产量5500万件,其中高档产品占10%左右。 2000年卫生陶瓷总量控制在5500万件。
2、结构调整。 建筑陶瓷要大幅度淘汰落后工艺和小规模生产能力,淘汰生产能力70万平方米以下的中低档釉面砖产量3-4亿平方米。在压缩建筑陶瓷总量的基础上,按规划改造部分低档产品生产线,增加高档产品3000万平方米,使高档产品占到总量的20%-25%。
卫生陶瓷在不增加总量的基础上,通过改造老生产线,增加高档卫生陶瓷500-700万件,同时淘汰20万件以下的低档卫生陶瓷700 万件,使高档产品占总量的20%-25%,单线规模由现在的27万件提高到50万件以上。在调整过程中,要完善和提高高档卫生陶瓷五金件的配套,形成几个
具有经济规模的卫生陶瓷生产基地。
(四)新型建筑材料
新型建筑材料品种较多,“九五”后三年要重点抓好新型墙体材料和化学建材的发展,推动新型建材产品的升级换代。
1、墙体材料总量目标。1996年墙体材料总量折合标准砖7595 亿块,“九五”后三年墙体材料总量保持适度增长,重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及制品,优化结构。2000年墙体材料总量控制在8200亿块标准砖,其中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材料总量的比重由1996年的22%提高到28%;实心粘土砖
产量由1996年的5951亿块标准砖减少为5600亿块标准砖以下。
2、结构调整。墙体材料的发展要因地制宜, 根据各地建筑体系和市场需求,淘汰土窑等落后工艺,坚决禁止新建实心粘土砖生产线,重点发展各种轻质板材、加气砼、砼空心砌块及各种利废、节能、有利环境治理、符合建筑功能和质量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墙体材料的产量由19
96年的1644亿块标准砖增加到2300亿块标准砖。
(五)无机非金属新材料
1、总量目标。无机非金属新材料是建材工业发展高新技术、 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领域。1996年玻璃纤维产量25.5万吨(其中池窑法及坩埚法18万吨),玻璃钢产量23.5万吨。2000年玻璃纤维总量控制在22万吨,其中池窑拉丝11万吨,新增池窑法玻璃纤维生产能力6万吨,占总?
康?0%;玻璃钢制品总量控制在30万吨, 其中形成经济规模的玻璃钢制品生产能力15万吨。
2、结构调整。“九五”后三年建成若干条7500-10000吨的池窑玻璃纤维生产线,重点培育发展具有规模经济的玻璃钢产品,同时淘汰陶土法纤维7万吨,坩埚法纤维2万吨,低档玻璃钢制品2万吨。
(六)非金属矿及深加工制品
1、总量目标。 非金属矿及其制品要提高深加工技术水平和数量比例,加大增值力度,2000年非金属矿及深加工制品总产值将由1996年的280亿元增加到470亿元。
2、结构调整。“九五”后三年增加科技含量高、 附加值高的非金属矿深加工产值250亿元。坚决禁止土法开采、 浪费资源的落后工艺的建设。淘汰技术水平低、粗放加工的非金属矿初级产品产值80亿元。
三、“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措施
(一)调整结构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调节作用,又要加强宏观政策的引导,各级建材主管部门要把“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作为落实建材工业“由大变强,靠新出强”的跨世纪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根据上述总体目标,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控制
总量、调整结构”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围绕数量、质量、技术优化、节能、环保等方面的内容,全面转变增长方式,促进建材工业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控制总量,推进结构调整。要认真贯彻《关于公布第一批严重污染环境(大气)的淘汰工艺与设备名录的通知》(国经贸资[1997]367号), 尽快淘汰落后的建材生产工艺和产品。各地都要有相应的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调查研
究,做好第二批淘汰落后工艺的准备。各地经贸委和建材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并及时向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建材局报告执行情况。
(三)各级建材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建设部门的合作、配合,推进技术方面的立法工作,将新型墙体材料纳入建筑设计、施工的规范规程。加大多部门合作力度,抓好一批新型建材发展快、推广应用好的典型,特别要抓好依法限制、淘汰落后工艺取得显著成效的城市和地区,总结经验,
以点带面,推进新型建材的发展和应用。
(四)加强产品标准制订、修订和质量管理工作。既要尽快补充完善建材产品标准体系,又要不断研究提高一些产品的质量指标。当前要加快水泥、玻璃、陶瓷和新型建材及制品等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强化产品的质量监督和环境保护监督,加强质量认证工作,限制无标准生产,制
止质量低劣产品的生产和流通。
(五)运用财税、信贷手段,争取金融部门支持新型建材及制品、无机非金属新材料、新型干法水泥、玻璃深加工和非金属矿深加工的发展,扶持有市场、有效益的重点项目。对落后工艺、产品和重复建设项目,建议银行不予贷款。
(六)抓住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的契机,推动建材工业组织结构的调整。以大企业为中心,以优质名牌产品为龙头,通过联合、兼并、拍卖等方式实现企业资产的有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企业实力,扩大经营规模,形成一批优强企业,带动相关企业共同发展,推动建材
工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199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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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监狱、劳教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监狱、劳教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1996]46号

1996-07-2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为支持监狱、劳教事业的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现对监狱、劳教企业1996年、1997年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全部产权属于监狱、劳教系统企业,即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劳教局,各省(区、市)监狱管理局、劳教局,各监狱、劳教所以及地市监狱、劳教单位直属的劳改、劳教企业,在1997年底以前,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对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劳教局,各省(区、市)监狱管理局、劳教局以及地市监狱、劳教单位兴办的不属于监狱、劳教企业性质的其他企业(如为安置本系统家属、子女兴办的服务公司、商店等)仍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监狱、劳教系统所属企业与外系统合资兴办的联营企业,按规定就地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对挂靠监狱、劳教系统但没有产权关系的其他企业,应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对监狱、劳教系统企业免征的所得税税款,各地财政、税务机关应加强监督,保证将免征税款的资金全部用于发展监狱、劳教事业。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对文山三七质量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

云南省文山州人民政府


文政发〔2004〕116号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对文山三七质量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规范我州三七种植、加工、包装、交易等环节的质量管理,保证文山三七质量品牌信誉和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提高广大消费者对文山三七的信任度,促进文山三七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州人民政府决定对文山三七质量安全开展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七是我国的名贵中药材,我州是三七的主产地和原产地。“文山三七”种植、加工和销售已经有数百年的悠久历史,是我州独具特色的优势生物资源。多年来,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构建“基地、加工、科研、市场”四大平台,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努力推进三七产业化进程。目前,文山三七已经国家批准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文山三七》国家标准已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实施;文山三七GAP基地已通过国家认证,被确定为全国八大中药基地之一;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已受理“文山三七”证明商标注册工作;云南省政府把文山三七列为全省生物资源和“云药”开发的重点,并进入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云南)基地建设盘子,三七产业已经步入规范化发展的轨道。但是,近期以来,由于受利益的驱使,一些不法商贩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制假贩假,损害了“文山三七”质量品牌和信誉,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32号令《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质量监督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原产地域产品<文山三七>》、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文山三七规范化种植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因此,开展文山三七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打击不法分子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对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文山三七”的知名度,打造“文山三七”品牌,做大做强三七产业,实现“三七强州”战略目标和加快三七产业的发展步伐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主要内容和目标
整治重点:
以各县三七交易场所为重点,以三七、块茎(头子)、三七剪口、三七筋条、三七根、三七片、三七粉、三七茎叶、三七花为重点品种,围绕三七的种植、加工、包装、交易四个环节的质量安全,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三七及其系列产品的违法经营行为。
整治内容:
(一)文山三七种植的整治。主要检查三七种植户是否按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文山三七规范化种植的通告》执行,种植户是否使用三七禁止使用的农药和肥料。(由州三七局牵头,农业局配合)
(二)文山三七加工的整治。主要检查文山三七是否使用石蜡、滑石粉、金属等非食用成份与三七冲撞搓揉、抛光;是否用烂、臭三七及提取三七药用成份后的三七渣加工制售三七系列产品。(由州质监局牵头,工商、公安、药监、卫生配合)
(三)文山三七包装的整治。包装必须按“三七”、“三七剪口”、“三七筋条”、“三七根”、“三七片”、“生三七粉”、“熟三七粉”、“三七茎叶”、“三七花”标识,并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质量合格标志、联系电话(新包装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原用的包装可以使用至2005年3月31日止)。(由州药监局牵头,质监、工商、三七局配合)
(四)文山三七交易场所的整治。凡从事文山三七交易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购进的三七须向持有《文山三七GAP种植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的企业或个人采购,并持有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文山三七)》,和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依法规范经营。(由州工商局牵头,药监、质监、公安、农业、卫生局配合)
整治目标:
通过文山三七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使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掺杂掺假、制假贩假等违法经营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确保文山三七及其系列产品生产、加工质量可靠,广大消费者对文山三七质量的安全感、诚信度提高;通过查处文山三七违法违规经营大案要案,促进三七市场经营秩序根本好转,监管水平有所提高,推进文山三七产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州委、州人民政府培育并做大做强三七产业和打造“文山三七”质量品牌的极端重要性,紧紧抓住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三农”工作、国家实施中药现代化和省委、省政府打造“云药”品牌机遇,真正把此项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齐抓共管。
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州人民政府成立文山州文山三七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天竹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陆仕兴 州政府副秘书长
雷绍武 州三七特产局局长
    施冠杰 州药监局局长
成 员:段光丽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成标 州三七局副局长
彭志超 州药监副局长
李忠荣 州质监局副局长
米正昌 州工商局副局长
谭家灿 州农业局副局长
宋道刚 州公安局副局长
崔秀明 州三七局副局长、三七研究所所长
杨福丽 州卫生局副局长
  其主要职责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分阶段安排部署整治工作重点、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三七特产局。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王成标 州三七特产局副局长
副主任:彭志超 州药监局副局长
成 员:邱继娥 州政府办公室五科科长
    罗 锋 州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
熊有林 三七特产局综合科科长
    杨启恒 州药监局安监注册科科长
张宏春 州三七特产局科技信息科副科长
    邓朝荣 州工商局公平交易科副科长
    王开文 州技监局标准化科科长
    刘兴文 州农业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沈誉茳 州卫生监督所所长助理
    李光林 州公安局经侦支队队长
冯光荣 州广电局社管科
甘平元 州药检所所长
张文斌 州三七研究所
向昌万 特安呐公司副经理、州三七协会副秘书长
陈忠喜 州药监局安监科科员
其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整治领导小组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收集整理并定期向领导小组上报各阶段的整治情况及下步工作重点,为新闻部门提供宣传三七质量安全法规资料及素材,编写整治工作情况简报,负责协调好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四、时间安排及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4年12月8日至31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各县各部门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做好专项整治的动员、宣传、部署工作;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在文山信息港、《文山日报》、《七都晚刊》等刊载《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对文山三七质量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依法对三七质量安全进行整治。
二阶段(2005年1月1日至15日)为组织实施阶段。从事种植、加工、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文山三七规范化种植的通告》进行自检自查,做到依法经营;各县各部门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对情节严重的制假窝点,发现一个铲除一个,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重处重罚。
第三阶段(2005年1月16日至31日)为督查阶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工作组对各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文山三七种植、加工、包装、交易场所进行抽查。
第四阶段(2005年2月1日至15日)为总结整改阶段。对在整治工作中取得的好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对违法经营行为,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各县各成员单位要在2005年2月12日前作出专项整治书面工作总结,报州三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密切配合,各司其职
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各负其责,结合日常管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整治力度。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文山三七》国家标准、州政府《关于实施文山三七规范化种植的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的宣传。对依法种植、加工、经营的企业或个人大张旗鼓的宣传,对生产、销售假劣“文山三七”进行公开曝光、揭露丑恶、警示违规。通过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形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而达到提高文山三七质量的诚信,形成依法经营光荣、违法经营可耻的社会环境;三七特产部门要从行业管理的角度,加强指导、协调和服务;药监、质监部门要加强三七产品质量的监管;工商部门要加强三七系列产品交易行为的监管力度;农业部门要加大对三七种植过程中用药及施肥的管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州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文山三七规范化种植的通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依法行政,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文山三七的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要站在维护三七品牌信誉,提高文山三七质量和经济效益的高度,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共同为文山三七产业健康发展作出积极的努力。




二OO四年十二月九日